政府主导的旅游目的地营销策略: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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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目的地营销:理论与方法深入探讨了在当前旅游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旅游目的地营销的重要性及其理论依据。作者闫金亮和李吉跃从宏观视角出发,指出旅游业作为一个高度关联的产业网络,其成功与否不仅关乎单一旅游企业,而是牵动着多个行业,地区旅游形象更是作为公共产品的核心,对于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他们强调了旅游企业营销的局限性,即外部不经济性和局限于企业自身的活动范围,这使得仅依赖旅游企业无法实现有效的目的地营销。因此,他们主张旅游目的地营销应由地方政府主导,将之视为政府的一项关键职能。政府在旅游目的地营销中的角色不仅仅是监管,还包括制定战略规划、资金支持、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在理论研究综述部分,他们参考了池雄标的观点,提出政府在旅游产业管理中的两种主要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强调中央和地方行政当局的合作,通过设立官方机构来执行市场导向的任务;二是政府主导模式,适用于转型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的一些旅游城市如桂林和上海,通过强化式管理应对旅游业发展机遇。 文章中还提到,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同时,错误的旅游目的地营销观念和实践阻碍了其健康发展。正确理解和实施旅游目的地营销策略对于提升地区形象,吸引游客,促进地方经济全面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提炼出“旅游目的地营销”、“政府主导”和“个体营销”,这表明了研究的核心议题是如何通过政府的有效干预和合作,确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化地区品牌形象。这篇首发论文为旅游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了理论指导,提醒他们在旅游业发展中注重整体战略和长期营销活动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