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技术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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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旨在规范邮电系统内单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以鼓励创新并符合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要求。该规定适用于所有邮电单位及其员工,以及来单位进修或合作的研究人员。主要内容包括: 1. 定义范围:知识产权指的是邮电单位职工在执行工作任务、利用单位资源创作的各种智力成果,如专利权(如新产品、新设计)、商标、著作权(包括职务作品和合作作品)、商业秘密以及通过委托或引进获得的知识产权。这些权利不仅限于在职员工,还包括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与原岗位相关的创新。 2. 无形资产管理:知识产权被视为无形资产,涉及产权转让或交易时,需进行评估并提前向邮电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备,重大事项须经管理部门审批,以确保合法合规。 3. 技术进出口管理:对于引进的新技术和产品,邮电单位必须进行严格的查新检索,了解其知识产权背景,避免重复引进并防止侵犯他人权益。同时,出口新技术新产品时,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查询并备案。 4. 合作研究的规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的合作研究,所有参与者都应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共同遵守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5. 责任义务: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客座研究人员,都负有保护邮电单位知识产权的责任,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理。 通过这套规定,邮电部系统强化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促进了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同时也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对于提升邮电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