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及互联网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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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19〕310号)旨在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该通知适用于辖内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北京地区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关村银行、村镇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外资银行、银行卡中心以及在京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 通知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1. 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 - 合作机构定义:金融科技公司被界定为那些通过技术输出或提供场景支持,与银行在营销、获客、风控、运营等领域协作的企业,包括互联网企业、民营银行、直销银行、保险公司等。 - 业务规范:强调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审慎进行,不能超越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且需有严格的内控措施,将合作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期发展应以试点形式逐步推进。 - 管理要求:实施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确保合作机构信用良好、管理规范,对核心技术和系统安全性有严格审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会及时终止合作,并明确禁止与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虚构交易背景等行为的企业合作。 2. 互联网保险业务: - 通知强调了对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在互联网平台上展业时也需遵循合规原则,注重风险控制,防止外部风险的扩散。 这份通知的出台,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风险传递,并推动银行业与金融科技行业的健康发展。金融机构在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时,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以确保业务的合法性、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这也有助于监管机构对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促进金融科技行业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