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稽核数据核对操作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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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186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8-25 收藏 17KB DOCX 举报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海关进口增值税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的关键功能和操作流程,针对的是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的第六章数据核对部分。这一章节主要针对区县级税务机关,其功能主要包括对海关缴款书的核对申请受理、修改、复核、查询以及归档数据的管理。 首先,数据核对业务允许纳税人在海关稽核结果出现不符或缺联的情况下的180日内进行多次核对,特别是针对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稽核异样,如采集错误或采集正确但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系统强调,如果同一份缴款书在同一稽核月份内多次核对,最终的核对结果将决定当月的稽核,且历史核对数据也可查询。 在具体操作上,纳税人提交核对申请后,基层税务部门的业务受理人员会根据缴款书号码查找原始信息,核实并可能需要修正采集错误或确认正确的数据,然后提交给复核人员进行二次审核。如果数据通过复核,将被保存在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核对数据数据库中,参与后续的稽核比对。未通过复核的数据允许纳税人进行修改。此外,系统还提供了查询、打印和文件导出功能,方便对核对数据和结果的管理和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核对后的第一联缴款书,根据原票采集情况不同,其后续的稽核滞留期有所不同:原票采集正确的滞留期为6个月,而采集错误的滞留期则为2个月。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稽核流程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同时给予纳税人合理的纠错机会。 这份通知书详细阐述了海关进口增值税稽核过程中数据核对的重要环节,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理解和遵循这些规定对于合规操作和及时处理异常情况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