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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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128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7-07 收藏 30KB PDF 举报
"深圳垃圾分类参考.pdf" 《深圳垃圾分类参考》这份文档旨在规范和推动深圳市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工作,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环保水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文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首先,文档明确了立法目的,即通过制定本办法来加强生活垃圾的减量和分类,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响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情况。 文档中定义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减量和生活垃圾分类的概念。生活垃圾涵盖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减量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减少废物产生的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则是按照垃圾的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和环境影响,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细化其他垃圾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文件指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辖区负责、人人参与的原则,构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社会服务体系。同时,实施源头减量、科学分类、充分回收、有效利用、妥善处理的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垃圾从投放、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管理。 市政府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中扮演关键角色,需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目标和年度计划,并提供资金和部门协同保障。各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则负责辖区内具体工作的落实和配合,推动社区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督促,制定管理目标和经济、技术政策。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区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该文档全面地阐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法规框架,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策略,推动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创建一个更加环保、可持续的城市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