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设备强制认证实施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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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pdf" 该文件详细阐述了针对信息技术设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为确保信息技术设备安全而设定的一项法规,旨在管控产品在市场上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这份规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多种信息技术设备,如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电源适配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和服务器等。 规则强调了认证机构应根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共同执行。同时,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其生产的所有获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适用的产品种类和认证依据标准列明,涵盖了GB4943.1(安全标准)、GB9254(电磁兼容标准)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当有新的标准版本发布时,企业需遵循国家认监委的公告进行调整。 认证模式分为两类:对于I类和II类设备,认证流程包括型式试验和获证后监督,监督可采取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市场抽样检测等形式;而对于I类和II类以外的设备,认证流程则仅包括型式试验和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认证机构会根据企业的分类管理结果,决定是否需要增加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同时通过严格的认证过程,推动信息技术设备制造业的健康发展。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国家认监委的公告,以便及时更新和调整自身的生产和认证策略,以满足不断变化的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