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重载运算符规则书写
时间: 2024-11-15 14:21:36 浏览: 13
C++中的重载运算符允许程序员自定义基本数学运算和其他特定操作(如比较、赋值等)的行为,使其适应于特定类型的对象。以下是重载运算符的一些规则:
1. **语法规定**:
- 运算符函数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返回类型,通常是该运算的结果类型。
- 操作数的类型由作用于其上的运算符确定。例如 `a + b` 中,`+` 是运算是对 `a` 和 `b` 的类型进行匹配的。
- 只有成员函数可以重载运算符,友元函数不行。
2. **名称约定**:
- 你需要提供两个函数模板,一个用于前缀形式(`operator+(T a, T b)`),另一个用于后缀形式(`T operator+(T a, T b)`)。通常只重载后缀形式,并在模板里隐式包含前缀形式。
3. **函数原型**:
- 使用 `return_type operator operand_name(left_operand_type left, right_operand_type right);` 的格式声明,其中 `operator` 后跟实际的运算符名称。
4. **运算符优先级和结合性**:
- C++不会自动处理运算符的优先级和结合性,你需要显式地通过函数名来传递这些信息。
5. **特殊规则**:
- 一些运算符(如 `friend` 关键字的运算符)不能直接重载,只能通过朋友函数间接实现。
- 自增(`++`)和自减(`--`)运算符仅能作为成员函数重载。
```cpp
class MyClass {
public:
int value;
// 例子:重载加法运算符
int operator+(const MyClass& other) { return value + other.value; }
};
// 实现自增运算符
MyClass& MyClass::operator++() {
++value;
return *thi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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