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对象成员的类,在创建对象时,各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按照它们在类声明中的顺序依次调用吗
时间: 2024-06-02 07:08:33 浏览: 11
是的,含有对象成员的类,在创建对象时,各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会按照它们在类声明中的顺序依次调用。这个顺序与它们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出现的顺序无关。具体来说,先调用对象成员在类中先声明的构造函数,后调用对象成员在类中后声明的构造函数。同时,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与它们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出现的顺序也无关。
相关问题
c++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是什么
在C++中,内嵌对象成员的构造函数是由该成员对象的类来定义和实现的。当一个对象被创建时,它的所有成员变量都需要被初始化,包括内嵌对象成员。因此,当构造对象时,编译器会按照声明的顺序依次调用每个成员变量的构造函数,以完成对象的初始化。
例如,如果一个类A中包含一个内嵌对象成员B,那么在创建A的对象时,首先会调用B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然后才调用A的构造函数。
下面是一个示例代码片段,其中类A中包含了一个内嵌对象成员B:
```cpp
class B {
public:
B() {
// 构造函数实现
}
};
class A {
public:
A() : b() {
// 构造函数实现
}
private:
B b;
};
```
在上述示例代码中,当创建A的对象时,会先调用B的构造函数进行初始化,然后才调用A的构造函数。
组合类无参构造函数中内嵌对象如何实现初始化
这个问题可以回答。在组合类无参构造函数中,可以使用成员初始化列表来初始化内嵌对象。例如,假设有一个组合类 A 包含一个私有内嵌对象 B,可以在 A 的无参构造函数中使用成员初始化列表来初始化 B,如下所示:
A::A() : b() {
// do something
}
这样就可以在 A 的无参构造函数中初始化内嵌对象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