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函数只能在类定义的函数原型声明中,不能在函数体的成员函数体实现的时候声明
时间: 2024-01-22 08:21:37 浏览: 24
这句话是错误的。虚函数可以在类定义中声明,也可以在类定义外部实现。在类定义中声明时,可以提供函数的实现;在类定义外部实现时,则需要在函数名前加上类名和作用域解析符号。例如:
```c++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void func();
};
void A::func() {
// 实现
}
```
在这个例子中,虚函数 `func` 在类定义中声明,在类定义外部提供了函数的实现。
相关问题
虚函数只能在类定义的函数原型声明中,不能在成员函数的函数体实现的时候声明
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虚函数可以在类定义中声明并在类外实现,也可以在类内声明并在类内或类外实现。在类内声明并在类外实现的方式如下:
```c++
class Base {
public:
virtual void func(); // 在类内声明
};
void Base::func() {
// 在类外实现
}
```
在类内声明并在类内实现的方式如下:
```c++
class Base {
public:
virtual void func() { // 在类内声明并实现
// 实现代码
}
};
```
在类内声明并在类外实现和在类内声明并在类内实现的选择取决于具体的需求和设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类内声明并在类内实现虚函数,那么每个派生类都将自动继承基类的实现,这可能会导致代码重复。
c++在类体中声明成员函数,在类外定义成员函数
在C++中,可以在类体中声明成员函数,也可以在类外定义成员函数。一般来说,如果成员函数的实现比较简单,可以直接在类体中定义,如果实现比较复杂,则可以在类外定义。
在类体中声明成员函数的语法如下:
```
class MyClass {
public:
void func(); // 声明成员函数
};
```
在类外定义成员函数的语法如下:
```
void MyClass::func() { // 定义成员函数
// 函数实现
}
```
需要注意的是,在定义成员函数时,需要在函数名前加上类名和作用域解析符"::"。同时,要在函数名后面加上参数列表和函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