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级网络建设规范"
一、网络建设原则和目标
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三、四级网络建设规范》,全市公安三、四级网络的建设原则是:牢固树立全网一盘棋的观念,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调度,统一标准协议,统一接口方式。同时,网络建设还需要满足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的公安业务需求,坚持规划科学合理,分级负责实施,并且需要安全、可靠、保密,使用方便,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充性,并尽量保护原有投资,且与现有设备要平滑连接。
二、网络建设目标
根据上述原则,全市公安三、四级网络建设的目标是:对现有三、四级网络链路进行改造,在烟台市公安局至县市区公安机关之间,在现有的千兆链路基础上增加一条百兆传输链路;县市区公安机关至所属科、所、队等四级网点之间链路由百兆升级成千兆,建成安全、冗余、高速的公安数字综合通信网,适应语音、数据、图像等多种业务在网上传输的需要,为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快速反应,提供良好的通信保障和服务。
三、网络建设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三、四级网络建设规范》的要求,网络建设任务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局负责完成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和直属分局的三级网冗余链路建设。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核心交换机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三)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四级网链路租用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四)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三、四级网络建设方案,并报市局审核。
四、网络建设要求
全市公安三、四级网络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通信建设工程,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工程进度安排也需要遵守严格的时间表,包括市局完成三级网冗余链路建设、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三、四级网络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的制定等。
五、应用管理
在网络建设完成后,各单位需要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接入公安专网的网络和传输设备进行管理,并按照《烟台市公安局三、四级网络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应用管理。
《烟台市公安局三、四级网络建设规范》对全市公安三、四级网络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快速反应,提供良好的通信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