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详解-GA/Z 1360-2018

需积分: 10 5 下载量 115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8-10 收藏 4.35MB PDF 举报
"内容与指标详表-GA∕Z 1360-201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标准体系表" 本文档是关于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内容与指标详细规定,旨在建立统一的标准,指导全国地理国情信息的采集、处理和汇总。《内容与指标详表》是这份标准的核心部分,它详细列出了不同地理国情类型的定义、采集要求以及城市地区的特定指标。 1. **分类对象与原则**: - 地理国情分类涉及多个层次,包括地表覆盖分类和地理国情要素。分类对象根据地理特征和功能进行划分,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房屋建筑等。 - 内容确定的基本原则考虑了地理环境的多样性和地域差异,以及监测需求的实时性。 2. **内容与指标**: - 表5-2详尽列出了所有三级类别的内容,包括它们的定义、属性项和城市地区的特殊要求。 - “城市地区要求”一列是针对城市特定的采集指标,而“地表覆盖分类要求”和“地理国情要素采集要求”两列则为非城市区域提供了标准。 - 在“备注”栏中,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有灵活的处理方式,如可参照使用、可扩展下级类和等级可扩展等,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 **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的灵活性**: - 对于标注“省普查中可参照使用”的类型,全国普查时不强制采集,但需采集上一级类。 - “省普查可扩展下级类”允许地方自定义新的下级类别,编码不需归并,只要指标变化不大于30%。 - “等级”可扩展,允许省份扩大等级范围,全国数据汇总时无需处理。 4. **数据处理与一致性**: - 扩展的新类型,若指标变化大于等于30%,图形数据需要按照上一级类指标归并处理,以保持全国数据的统一性。 - 省级普查数据按预定义类型和指标采集,上交时编码不作处理,扩展类型且指标接近的,数据和图形也无需处理,但差异大时需归并。 5. **具体类别的说明**: 文件详细解释了各类地理国情要素,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房屋建筑的具体子类及其相关指标,如水田、旱地、果园、茶园、林地中的各种类型等,确保普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这份详表对于理解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标准流程、数据采集要求和处理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是保证全国地理国情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的关键指南。通过严格遵循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