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系统服务管理规范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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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41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6-27 收藏 1.5MB DOCX 举报
网站系统服务管理细则知识点总结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 网站信息发布人员称为资讯管理员,分为省公司资讯管理员和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 * 省公司对各市分公司进行分级用户管理,省公司资讯管理员添加及更改市公司的资讯管理员,省公司将对其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 * 各市分公司应指定一名作为专(兼)职资讯管理员,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省公司资讯管理员进行变更。 **管理流程** * 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市的资讯信息,可以添加、编辑、删除本地市的资讯信息。 * 添加:添加提交后,由省公司资讯管理员审核发布该资讯信息。 * 编辑:仅能修改本人提交的且未被发布到网站的资讯信息。若修改被驳回的资讯信息,将作为一个新的资讯信息提交。 * 删除:仅能修改本人提交且未被发布到网站的资讯信息。 * 查看驳回原因:可以查看未被省公司审核通过的资讯信息的原因。 * 省公司资讯管理员负责管理省公司的资讯信息。可以添加、编辑、删除省公司的资讯信息。 * 添加:添加后直接就发布到网站,不需审核。 * 编辑:编辑后直接发布,不需审核。 * 删除:从数据库中直接删除。 * 省公司资讯管理员可以发布、驳回、编辑、删除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提交的资讯信息。 * 发布:将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提交的资讯信息发布到网站。 * 驳回:如果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提交的资讯信息未通过审核,填写驳回意见后驳回地市。驳回后系统会短信通知对应的分公司资讯管理员。 * 编辑:可以对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提交的资讯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不需再审核,直接发布到网站。 * 删除:可以直接删除各市分公司资讯管理员提交的资讯信息。 **信息披露规定** * 严禁发表、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 对本公司不利或有损公司形象的信息;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限制对外披露的所有内容;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和改革开放的信息; +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 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带有政治色彩的侮辱性信息; + 用语不文明的信息; + 在文章中附带指向含有非法信息站点的链接。 **版权问题** * 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版权声明,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 必要时可与经常需要转载信息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 从其它网站转载或转贴时须注明出处,从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或相关单位联系并取得同意。 **网上调查** * 网站系统服务管理细则中还涉及到网上调查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