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石家庄广播电视大学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药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
培养规格,特制定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各办学单位应根据河北电大的要求
加强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实践环节计划,保证集中实践环
节的顺利完成。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
一、目的要求
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让学员有目的的深入工作实际,培
养学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稳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
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为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打下基础。
二、时间安排
本专业安排集中实践环节时间共 18 周,其中毕业实习 12 周,毕业实习总结 1 周;毕业
作业 5 周。
在医院工作的学员以医院药剂科的实习为主,社会药房可安排 1 周实习;在社会药房工
作的学员以社会药房实习为主,医院药剂科可安排 2 周实习。
三、场所要求
原则上要求选择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药剂科和具有一定指导能力的药品批发及零
售企业〔社会药房〕进行毕业实习。
如果就业需要或实际工作需要,学生也可以选择有实习条件的药厂、药检所〔室〕进行
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 4 周。学员的选择得到所在电大教学部门批准后,可纳入到该学院
的实习计划中。
四、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
1.各教学点应十分重视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领导,成立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领导小组。
根据学生及实习单位情况,组织实习小组,确定组长和指导教师,指导各组学生指定毕业
实习和毕业作业计划。
2.所有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情况〔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小组成员
名单等〕均报送省电大备案。
3.毕业实习完成后,对学员成绩的鉴定和评语,应由指导教师和毕业实习单位共同填写。
4.省电大有关部门对毕业作业评定的成绩进行审查,中央电大定期抽查。
5.根据毕业实习的鉴定和毕业作业的评定,综合确定毕业实习和作业的成绩。
6.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必须是本专业毕业、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原则上具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实习者所选作业内容有一定的研究,并能运用现代教学媒体、
能经常到各实习点指导学生。每一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 8 人。
五、毕业实习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医院药剂科
〔1〕熟悉处方格式、内容及正确书写方法;了解常用处方的拉丁文缩写及各种处方的保
存制度。
〔2〕能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审方、划价、配方、发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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