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汽车用电驱动系统 CAN 通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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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 (SA) 备 注
整车控制器
*)
既发又收
电机控制器
*)
既发又收
电池管理系统
*)
只发不收
5.CAN 协议的制定原则
该遵循总线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扩展帧格式(.位标识符)。
5.1 协议制定一般原则
/采用.位标识符。
/波特率为012。
/对于数据的多字节传送,高字节在前,低字节在后,按顺序排列。
/传输介质:特征阻抗为欧姆的屏蔽双绞线&+(阻燃)本
协议参照以下标准
/#*.道路车辆-数字信息交换-用于高速通讯的控制器局域网络
/%3..4
/5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控制器—设备接口第三部分:
$6 。
/54&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54&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4直流电源的连
接要求
/54&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4直流充电机
(站)
/54&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带宽
.078~78
/54&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
骚扰
5.2 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54&...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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