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1 定义
1.1.1 本规范书为中国电信(以下简称买方)IP 电话计费营业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集成
商及厂商(以下统简称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
本规范书要求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中国电信本期 IP 电话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业系统(设置于支持中心
内)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二是对中国电信全国 IP 电话网
计费系统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要求。卖方应分别对这两部分给出建议方案,对实验网扩容工程计费营
业系统作出工程报价,对全国 IP 电话网给出在参考规模下的参考配置和框架性报价。
1.1.2 本技术规范书包括了工程、技术和服务等主要要求,这些要求将在以下章节中相应地列出。
1.1.3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技术建议、解决方案和报价。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应符
合本规范书附件的要求。
1.1.4 卖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同时要求
提供相应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卖方亦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具体情况,
在建议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本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
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
的具体章节及页码。
1.1.5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卖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
认为卖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1.6 买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
1.2 计划
卖方应在收到此规范书后,在两周内提供八份(中文)建议书和报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建议书和报价应
单独分开,引进设备报价以美元为单位,并分别提出 FOB 和 CIF。买方只购买卖方所提方案中的部分设
备时,卖方应承诺方案中所提价格折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条件保持不变。
1.3 建议书内容
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各主要内容:
(1) 逐条对买方规范书的响应
(2) 详细的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材料清单,各种设备(软件和硬件)和服务的单位价格和系统总价。报价应
以设备类别为单位列出,并进行汇总。
(3) 设备的技术指标、系统的技术指标(包括系统处理能力、系统处理时限、系统可用率、设备和网络的
MTTR、MTBF 等)
(4) 整体系统的功能、性能和体系结构
(5) 系统的软件、硬件方案和设备配置(在满足系统整体性能下可提出多种方案)
(6) 设备不同配置的性能价格比较
(7) 系统管理
(8) 系统安全措施
(9) 系统接口方案
(10) 应用软件开发方式和能力
(11) 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度
(12) 安装设备和材料、备件和工具的数量和质量
(13) 设备安装要求及建议,抗震措施
(14) 技术文件
(15) 人员培训
(16) 售后服务安排
(17) 设备测试、系统测试的方法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