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大学与北京公司合作办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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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下载量 184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9-09 收藏 74KB DOC 举报
"XX大学与北京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办学,旨在建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教育中心’,共同开展包括XXXX教育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非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及其他中高层次人才培训。合作期限为X年,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期满可续签。教育中心设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内,资金投入由乙方负责,学习费用按层次分学年缴纳,学费收益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合作生效后15天内成立教育中心,2005年8月启动宣传推广并招生,教学工作于2006年1月1日开始。甲方负责立项报批手续,乙方负责宣传招生等工作。" 本合作办学协议详细阐述了XX大学与北京一家公司共同办学的合作条款,明确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合作的核心是设立“对外经贸大学XXXX教育中心”,并围绕多个教育领域展开合作,包括非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高层次人才培训等,以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提升双方社会影响力。 协议规定,合作期限为固定年限,协议生效后,若双方同意可续签。教育中心的日常运营设在对外经贸大学内,所有运营成本,如宣传、招生、教学设施等由乙方承担。学习费用按照不同层次设定,分两年缴纳,学费收入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甲方的主要职责在于项目的立项与报批,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乙方则负责宣传推广、招生报名以及教学工作的协调。 协议的实施步骤清晰,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协议后立即生效,随后15天内成立教育中心,2005年8月开始大规模宣传和招生,直至2006年1月1日正式开课。这一系列流程体现了合作双方对项目实施的精心规划与高效执行。 这份合作办学协议体现了高等教育机构与企业合作办学的新模式,旨在利用双方优势资源,推动终身教育的发展,同时也展示了高等教育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