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维护的成本,也就是你这里的 D 部件,其他则根据 ROUTING 和 BOM 里
的工数*ACTIVITY TYPE PRICE 来展开和计算,这样当你进行 COST RUN 运行
结束后会自动更新你的其他部件的单价,如果没有其他的 OVERHEAD FEE 那么
你的上层部品或成品不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么?
各位大侠谈了很多分摊方法的建议,而且旁证博引,力求将差异分摊更合理一
些,值得钦佩。我公司亦对这个问题十分烦,而且在年终审计时受到德勒会计事
务处的重点询问,会计师的看法亦是差异应该在存货与销货成本这间进行合理分
摊。而实际上我们的做法很简单就是将差异全部计入损益。 我们对会计师的解
释是这样的:
从会计理论上来看(包括 CPA 会计书籍),不可否认,最好将差异在存货与销
货成本这间进行合理分摊,问题是实际情形做不到“合理性”。怎样做到合理?这
本身是一个有待商榷的课题。因为假设以一个综合的分摊率来计算并分摊差异的
话,那么请问这个分摊率如何来证明其合理性?我认为这个分摊率的合理性肯定
是很难作出解释的,弄不好在极端情况下(上述各位大侠已提及各
种实际情形),反而用此分摊方法不一定是合理的。由此可见,用一种不一定合
理的分摊方法来替代另一种不合理的方法(即我们目前直接计入损益的方法)不
是很可笑吗?
因此,我认为与其化精力研究如何合理分摊差异,倒不如从源头入手如何将差
异进一步缩小如此让制定的标准成本越来越靠近实际成本,即强化制定标准成本
的方法。这样当差异显得很小时,直接计入损益问题不是很大。
最后会计师采纳了我的意见。
以上建议供各位大侠参考。谢谢提供的信息。其实用哪种方法在 Accouting 方
面都有一定的合理解释。但税务呢,他们怎么意见?他们同意扣减这么多税前利
润吗?是否在年末做纳税调整。
我以前碰到的问题是: 客户的所有 Raw Material 均可归为 M1..M8 共 8 类,
要求对任一 Finish Goods,都要知道它的 Material Cost 中 M1 多少,M2 多少...M8
多少,当进行成本调整时,也要知道对于一 FG,销货中分摊了 M1...M8 分别多
少差异,存货中分摊了 M1...M8 分别多少差异。回复:差异应是这样分摊的!
1>采用标准成本核算时,期末材料,半成品,产成品都以标准成本反映在 B/S
报表上。
2>销货成本也是以标准成本反映在 P&L 报表上,但在月底一定要调整成实
际成本。
3>调整的主要问题就是对用标准成本核算产生的各种差异不同的处理,不同
公司可根据自己的特性来处理,如有些公司存货控制比较好,月度库存金额较少,
那当月的差异可直接归入当月的损益,即差异科目在 R/3 系统中可直接用 P&L
性质的科目。若月末库存金额较大,这样处理就不合理,差异应用 B/S 性质的科
目反映,月末按一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到库存品,在制品及当月销货成本中。
posted @ 2008-12-02 14:17 hyladmin 阅读(19) | 评论 (0)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