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法G[S] S→a | ∧ | (T) T→T,S|S (1) 给出 (a,(a,a))的最左推导。 (2) 对文法G,进行改写。 (3) 经改写后的文法是否是LL(1)的?给出它
时间: 2024-10-12 15:04:50 浏览: 108
首先,我们按照文法的规则来进行分析:
(1) 最左推导是从开始符号开始,逐步应用非终结符到产生式右边,直到得到目标字符串的过程。对于给定的文法G[S]:
- S 的开始表达式是 a 或者 ∧ 或者 (T)
- T 的开始表达式是 T 和 S 的组合,或者单独的 S
对于 `(a,(a,a))`,我们可以从左往右推导:
1. `(a,(a,a))` -> `((a),S)` (因为 T→T,S)
2. `((a),S)` -> `(a,(S))` (因为 T→S)
3. `(a,(S))` -> `(a,(a,S))` (因为 S→a)
4. `(a,(a,S))` -> `(a,(a,a))` (因为 S→a)
所以,`(a,(a,a))` 的最左推导是 `(a,(a,a)) → (a,(a,S)) → (a,(a,a))`。
(2) 文法的改写通常是为了消除左递归(如果有的话),使得 LL(1) 级别更容易处理。原始文法 G[S] 中有 T→T,S 这样的左递归形式。为了去掉这个左递归,可以将 T 分解为两个新的非终结符 P 和 Q:
```plaintext
S→a | ∧ | (Q)
Q→P,S|S
P→T'
T'→ε | T',S
```
这里,T' 表示没有左递归的形式,Q 取代了原来 T 的位置,而 P 负责保存旧的 T 内容。
(3) 改写后的文法规则不再包含左递归,理论上是可以变为 LL(1) 的。然而,是否真正LL(1),还需要检查所有产生式的优先级和结合顺序。尽管改写了左递归,但如果其他部分不符合 LL(1) 条件(如无序的左递归),还是可能出现冲突。验证 LL(1) 性质通常需要详细地构建分析表或使用工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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