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详解与范围概述

版权申诉
0 下载量 106 浏览量 更新于2024-06-29 收藏 881KB PDF 举报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范围主要关注于对各类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设施进行管理,以确保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这份文档的核心内容分为几个部分: 1. 发射系统:主要包括电视和广播发射台,特别是调频台、干扰台以及豁免水平以上的无线电台和雷达系统。移动通信系统中的部分设备,如不包括小灵通,也在申报范围内。这些系统的设置和运行需要满足特定的电磁辐射标准。 2. 工频强辐射系统:涉及电压超过100千伏的送变电系统、大电流(100安培以上)的工频设备,以及轻轨和干线电气化铁道等,这些都是电磁辐射的重要来源。 3.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的电磁能应用:重点在于频率高于500赫兹的设备,如介质加热设备和感应加热设备。这类设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但也需进行相应的辐射申报登记。 豁免水平的确认是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来执行的,这是一部关于电磁辐射防护的标准,用于指导设备的辐射控制和管理。 申报登记表格要求申报单位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类型、数量、功率、长度等,同时注明设备所处的申报范围,如输变电系统、工业强电流设备、工业科学医疗设备和发射系统。对于涉及保密的频率和功率数据,允许提供一个范围。 表格还包含了广播电台的具体信息,包括名称、地点、设备编号、节目名称以及具体的电磁设备信息。申报单位需要提供完整的公司信息,包括名称、法人代码、法定代表人、开业年份、地址,以及是否需要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验收情况。 此文档对于那些从事电磁辐射设备设计、建设和运营的机构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参考指南,确保他们在操作过程中遵循法规,履行申报和监测义务,防止电磁辐射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潜在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