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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S的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的不可判定逼近
RS表示的传递自反闭包理论计算机科学电子笔记124(2005)51-63www.elsevier.com/locate/entcsTRS的一些不可判定逼近耶罗恩·凯特马计算机科学系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理学院De Boelelaan 1081a,1081 HV Amsterdam,荷兰摘要在本文中,我们研究的可达性,规范化,和needededness在n-浅和n-增长的TRS的判定。在n增长的TRS中,在重写规则的左侧和右侧都出现的变量必须在左侧的深度n处,并且在右侧的深度大于n。在n-浅TRS中,在重写规则的左侧和右侧都出现的变量必须在两侧的深度n处n-生长和n-浅TRS是Jacquemard和Comon介绍的生长和浅TRS的推广对于浅的和不断增长的TRS的可达性,规范化,和(在正交的情况下)needededness是可判定的。然而,正如我们所展示的,这些结果并不能推广到n-增长和n-浅TRS。因此,在n-增长或n-浅TRS中,不存在执行所需约简策略的算法.关键词:近似,不可判定性,可达性,规范化,需要性。1介绍众所周知,给定任意项重写系统(TRS),以下问题是不可判定的[10]。• 可达性:一个术语可以从另一个术语到达吗?• 规范化:一个术语是否有规范形式?• 需要:术语中的redex是否需要?然而,对于某些类别的TRS,这些属性是可判定的。这些类通常用作近似值。 也就是说,设R和S是TRS在相同的签名上,则S是R的近似,如果→R→R,并且NFR=NFS。 在这里,→俄.西然后,1571-0661 © 2005 Elsevier B. V.在CC BY-NC-ND许可下开放访问。doi:10.1016/j.entcs.2004.11.02452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TV不R和S的重写关系,NFR和NFS表示R和S的标准形的集合。对于大多数类,其中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是可判定的,重写规则的形式受到限制[3,1,4,9]。此外,给定需求的可判定性,对于正交TRS存在执行所需约简策略的算法[3,2,1,4]。为了探索边界的可达性,规范化,和needededness的可判定性,我们在本文中介绍了n-增长和n-浅TRS。这些TRS是Jacquemard [4]和Comon[1]分别介绍的生长型TRS和浅层TRS的概括。虽然可达性,规范化,和(在正交的情况下)的需要是可决定的增长和浅TRS,我们表明,这并不适用于我们的概括。n-增长和n-浅TRS与其他四类TRS密切相关,已知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是不可判定的[4,5,6]。我们证明了n-增长和n-浅TRS是不同的,除了在一个实例中,从这些类。我们按以下步骤进行。在第二节中,我们给出了一些初步的定义。然后,在第3节中,我们定义了波斯特对应问题(PCP)的两个变体在第4节和第5节中,我们将这些变体编码为TRS,以表明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对于n-增长和n-浅TRS是不可判定的在第6节中,我们将n-增长和n-浅TRS与其他四类TRS进行了比较,其中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是不可判定的。最后,在第7节中,我们给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2预赛在本文中,我们假设N是非负整数的集合。我们将集合U和V的不交并表示为U V。我们用Γ表示任意字母表。这里,Γ和Γ+表示Γ上的有限弦和有限非空弦的集合,表示空弦,并且如果s∈ Γ,则|S|表示s的长度。如果s,t∈Γπ,则s·t表示s和t的级联。空字符串是连接的中性元素。如果a∈Γ且n∈N,则a0=n,an+1=a·an.通过er(x,X)我们表示签名x上的项集合,变量X的集合。如果ter(x,X),则ar(t)表示变量集发生在测试中。 我们称t为线性的,当每个变量最多出现一次,t.此外,我们混淆了只由一元函数符号和字母组成的签名。因此,给定一元函数符号f和n∈N,我们有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53R→R∈ Tf0(x)=x和fn+1(x)=f(fn(x)).我们用Pos(t)<$N<$来表示项t∈ Ter(x,X)的位置集。 在p∈Pos(t)处的子项的深度为|p|.如果t是线性的,则每个x∈ Var(t)都有唯一的深度,我们记为dt(x)。我们用=(R,R)表示一个项重写系统(TRS),它的符号性质为R,重写规则集为R.R的元素表示为l→r。在近似的研究中,我们通常只需要l/∈X,而不需要Var(r)<$Var(l)。→的传递自反闭包记为→。规则l→r称为线性的,如果l和r是线性的。让=(R,R)是TRS且s,ter(λ,X).项t从s可达,如果s不客气。 此外,如果s有正规形式,则s正规化。 % s中的redex当s有一个正规形时,在从s到正规形的每一个约简中,通过收缩重叠的redex来消除redex的后代[10,定义9.2.1]。一个必要的减少策略在每一个术语中消除了一个必要的redex。3Post对应问题的两个变形在这一节中,我们将介绍Post对应问题(PCP)和该问题的两个变体。在定义中,我们使用以下符号。定义3.1设s∈Γ+。给定n∈N,定义s[n]为:•当s=a且a∈Γ时,s[n]=an• s[n]=an·t[n]当s=a·t且a∈Γ且t∈ Γ+.请注意,这不是取幂,取幂定义为s0=1,sn+1=1。s·sn. 假设Γ={a,b},我们有(ab)[2]=aabb,而(ab)2=abab。接下来,我们定义三种配对,就像PCP及其两种变体的定义一样。定义3.2设u,v∈Γ+,n为自然数。• 对(u,v)称为PCP对。• 对(u[n],v[n])称为n-PCP对.• 对(u[n]·e[kn],v[n]·e[ln])被称为填充n-PCP对,当·k = max {|u|、|v|} − |u|、·l = max {|u|、|v|} − |v|得双曲正弦值.·e/∈r。填充n-PCP对背后的直觉是,它是一个n-PCP对,其中最短的字符串用e个符号填充这将使两个字符串54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两人的长度相同。对于任何填充的n-PCP对(u[n]·e[kn],v[n]·e[ln])n(|u|+k)= |u[n]·e[kn]|=的|v[n]·e[ln]|= n(|v|+ l)”[10]“以”“以”“以(u[n]·e[kn],v[n]·e[ln])[e:=n] =(u[n],v[n]),这是一个n-PCP对。因此,我们可以将e视为空字符串的占位符。我们现在定义PCP及其两种变体。问题3.3(PCP)设P是PCP对的有限集合。是否存在一个m≥ 1使得u1·. ·u m= v1·. ·v m,其中(u i,v i)∈ P,对所有1 ≤ i ≤ m?问题3.4(n-PCP)设P是n个PCP对的有限集合.是否存在m≥ 1使得u1·. ·u m=v1·. ·v m,其中(u i,v i)∈P,对所有1 ≤i≤ m?问题3.5(Padded n-PCP)设e/∈ Γ,P是Padded n-PCP对的有限集合.是否存在m≥ 1使得(u1·. ·u m)[e:=m] =(v1·. ·v m)[e:=π],其中(u i,v i)∈P对所有1 ≤i≤ m?PCP和它的两个变体可以相互转化,因为每种配对都存在一个与其他每种配对“相关”的例如,再次假设r =a,b,对于PCP对(a,ab),(a[n],(ab)[n])是“相关的”n-PCP对,并且((ae)[ n ],(ab)[ n ])是“相关的这导致了下面的定理。定理3.6当n ≥ 1时,PCP,n-PCP和填充n-PCP可相互约化.使用前面描述的“相关”对,这直接从PCP,n-PCP和填充n-PCP的定义中Q根据前面的定理和PCP [8]的不可判定性,我们有以下结果。推论3.7n-PCP和填充的 n-PCP问题是不可判定的,n≥ 1。对于填充的n-PCP,注意,如果(u1·.. ·u m)[e:= m]=(v1·. ·vm)[e:= n],则在u1·.中e出现的次数必须相等。 ·u m和v1·.. ·v m。如果 不 是 , 则 ( u1. u m ) [e : = 0]和 ( v1. [2019 - 05 - 19 00 : 01 :00][2019 - 01:00][2019 - 01使用前面的事实并假设字符串重写系统(SRS),对于所有a Γ和eΓ,重写规则a e e a和e一 一 e,我们可以换个说法填充的n-PCP.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55问题3.8(填充n-PCP)设P = Γ {e},P是填充n-PCP对的有限集合。 是否存在一个m ≥ 1且一个s ∈ n+使得u1·.. ·u m→s和v1·. ·v m→εs,其中(u i,v i)∈P,对所有的1 ≤i≤ m?4不可判定n增长项重写系统在本节中,我们描述了第一类TRS,对于这些TRS,可达性、规范化和需求性是不可判定的。类的定义如下。定义4.1设l→r为重写规则。 当它是线性的并且对所有x∈Var(l)<$Var(r)成立dl(x)=n和dr(x)> n时,该规则是n增长的. 当一个TRS的重写规则都是n增长的时,它就是n增长的观察到在n增长的TRS中,我们限制重写规则的形式。此外,注意到n增长重写规则和TRS与以下重写规则和TRS密切相关,如Jacquemard[4,定义4]所定义定义4.2设l→r为重写规则。规则正在增长,是线性的,当对所有x∈Var(l)<$Var(r)成立时,dl(x)= 1且dr(x)∈N.当所有重写规则都在增长时,TRS也在增长显然,对于n= 1,n个增长的TRS形成增长的TRS的子类。然而,对于n >1,情况并非如此。例如,我们有n增长重写规则fn(x)→ fn+1(x).对于n>1,这个重写规则不会增长,因为dfn(x)(x)=n> 1。增长的TRS不形成针对任何目标的n个增长的TRS的子类n.例如,不断增长的重写规则f(x)→ x.这个重写规则不是n增长的,因为dx(x)= 0。使用树自动机技术,Jacquemard [4]证明了可达性和规范化对于不断增长的TRS是可判定的。 杜兰德和米德尔多普[2]证明了正交增长TRS的需要性是可判定的。由于每个1-增长的TRS是增长的,我们也有可达性,规范化,和(在正交的情况下)需要1-增长的TRS的可判定然而,正如我们接下来所展示的,这些结果并不能推广到n>1的n增长TRS定理4.3设n ≥ 1. 对于n +1增长的TRS,可达性是不可判定的。证明我们在n+1增长的TRS中将n-PCP降为可达性假设我们有一个n-PCP对的有限集合P定义签名r = r{c,d,f,g,h}。56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具体如下• c和d是常数,• g、h和Γ的元素具有元数1,并且• f具有arity 2。对于所有(u,v)∈P和a∈Γ,定义以下重写规则(一)(二)(三)(四)(五)(六)c→f(gn(u( d ) ) , gn ( v ( d ) f ( gn( x ) , gn ( y ) ) →f ( gn ( u( x ) ) , gn ( v ( y ) f ( gn( x ) , gn ( y ) ) →hn+1 ( f(x,y))f ( an ( x ) , an ( y ) )→hn+1 ( f ( x ,y))f(d,d)→dhn+1(d)→d很容易看出,我们有有限个n+ 1增长的重写规则。因此,重写规则形成n+1增长的TRS。对于TRS,当且仅当n-PCP有P的解时,d从c可达。为了证明当n-PCP有P的解时d是从c可达的,假设u1. u m= v1. m是一个解。我们现在可以构建约简序列c→(1)f(gn(um(d)),gn(vm(d)))→f(2)f(gn(u1·. . . ·um(d)),gn(v1·. . ·vm(d)n+1个→(3)h(f(u1·... ·u m(d),v1·. ·v m(d)作为u1·. ·u m= v1·. ·v m,对于某个k,我们可以扩展约简序列到c→ n+1(f(u1·... ·u m(d),v1·. ·vm(d)→n(4)hk(n+1)(f(d,d))k(n+1)→(5)h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57········→β(6)d(d)其他事项因此,d可以从c到达。要看到当d从c可达时n-PCP有P的解,请注意,将c减少到d的唯一方法是首先执行(1)步和若干(2)步,然后执行(3)步和若干(4)步,最后执行(5)步和若干(6)步。还要注意,当(1)-步骤和( 2 ) - 步 骤 给 我 们 一 个 项f ( g n ( u1. u m ( d ) ) , g n ( v1.. v m(d))),其中u1... u m=v1. v m。也就是说,当n-PCP对P有解时.因此,在n+ 1增长的TRS中,n-PCP可归结为一个可达性问题.由于n-PCP对n≥1是不可判定的,所以n+1-增长58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TRS,n≥1。Q在前面的证明中观察到,如果我们假设n= 0,那么重写规则f(an(x),an(y))→hn+1(f(x,y))坍缩为f(x,y)→ h n+1(f(x,y)).因此,d不再是从c可到达的。这样的事情是可以预期的,因为对于1增长的TRS,可达性是可判定的我们现在将上述结果扩展到正常化和需求。定理4.4设n为1.对于n+1增长的TRS,归一化是不可判定的。证明我们减少了n-PCP的正规化,在n+1增长的TRS采用的证据表明,n-PCP是可还原的可注意,添加n+1增长重写规则(7)hn+1(x)→hn+1(hn+1(x))从定理4.3的证明到TRS并没有改变d从c可达当且仅当n-PCP有P的解。然而,通过添加规则,如果d是从c可达的,则d成为c的唯一可能的范式。通过这个事实,以及d从c可达当且仅当n-PCP有P的解,我们得到c有标准形当且仅当n-PCP有P的解。因此,在n+ 1增长的TRS中,n-PCP可归约为归一化.由于n-PCP对于n≥1是不可判定的,因此对于n≥1的n+ 1-增长TRS的归一化也是不可判定的。Q定理4.5设n ≥ 1. 对于n +1增长的TRS,需要性是不可判定的。证明假设我们有一个n+ 1增长的TRS,常数为c1,c2,c3,常数为d1,d2,一些重写规则的左手边为 c1, c2, c3。我们可以将Gustave的TRS [ 10,Example 9.2.35]的n+1增长重写规则添加到这个n +1增长TRS中f(d1,d2,x)→ef(x,d1,d2)→ef(d2,x,d1)→e这里,f是新鲜函数符号,c是新鲜常数。如果我们现在考虑f(c1,c2,c3)项,那么我们不能决定需要当前三个赎回中的哪一个。它要求我们知道对于所有1≤i≤ 3,如果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59∈ V <$Vd1和d2是从ci可达的,而n+1-增长的可达性是定理4.3不可判定的.因此,需要是不可判定的。Q作为前面定理的结果,我们有,没有算法存在,执行所需的减少策略,在n+ 1-增长的TRS,其中n≥1。5不可判定n-浅项重写系统在这一节中,我们描述了第二类TRS,其中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是不可判定的。类的定义如下。定义5.1设l → r为重写规则。 当它是线性的并且对所有xar(l)ar(r)成立dl(x)=dr(x)=n。当一个TRS的重写规则都是n浅的时,它就是n浅的我们可以看到,与n-增长的TRS一样,n-浅TRS的重写规则形式也有限制. n-浅TRS既不形成n-增长TRS的子类,也不形成n-增长TRS的超类例如,考虑n浅重写规则fn(x)→ f n(x).这个重写规则不是n增长的,因为dfn(x)(x)=dfn(x)(x)。 我们也有n增长重写规则fn(x)→ fn+1(x).这个重写规则不是n浅的,如dfn(x)(x)1,情况并非如此。例如,再次考虑n浅重写规则fn(x)→ f n(x).对于n>1,这个重写规则并不肤浅,因为dfn(x)(x)=dfn(x)(x)=n>1。浅TRS不形成针对任何浅TRS的 n个浅TRS的子类n.这遵循相同的示例,该示例示出了对于任何n,增长的TRS不形成n个增长的TRS的子类。利用树自动机技术,Comon [1]证明了浅TRS的可达性和规范化是可判定的杜兰德和米德尔多普[2]60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 ∈ |∈∈≥∈··→··→证明了正交浅TRS的需要性是可判定的。由于每个1-浅TRS是浅的,我们也有可达性,规范化,和(在正交的情况下)需要1-浅TRS的判定。然而,正如我们接下来所展示的,这些结果不能推广到n>1的n-浅TRS在下面的证明中,我们用[a,b]表示一元函数符号,a,b∈π = Γ{e}. 我们还使用以下定义。定义5.3设u,v∈ +,其中u=v。 对于a,b∈u,uJ,vJ∈ +,定义[u,v](x)为:• [u,v](x)=[a,b](x),如果u=a且v=b,并且• [u,v](x)=[a,b]([uJ,vJ](x))如果u=a·uJ且v=b·vJ.定理5.4设n ≥ 1. 对于n +1-浅TRS,可达性是不可判定的。证明我们减少填充n+1-PCP的可达性在一个n+1-浅TRS。假设我们有一个填充n+ 1-PCP对的有限集合P和一个e/∈Γ。让n = r{e}。定 义 签名<$={[a,b] |a,b∈n}{c,d},其中每个[a,b]是一元函数符号和c,d个常数。 还定义了所有(u,v)∈ P和a∈P的重写规则,(一)(二)(三)c→[u,v](c)[a,a](c)→d[a,a](d)→d最后,定义所有u,uJ,v,vJ∈n+,其中u[e:=n]=uJ[e:=n],v[e:=n]=vJ [e:= n],以及|u|=的|uJ|=的|v|=的|VJ|= n +1以下重写规则(4)[u,v](x)→[uJ,vJ](x)这最后一条重写规则可以看作是对字符串的一系列应用在问题3.8之前给出的重写规则的u和v。很容易看出,我们有有限个n+ 1浅重写规则。因此,重写规则形成n+1浅TRS。通过n1,我们有对于TRS,d是从c可达的当且仅当填充n+ 1-PCP有P的解。为了证明当填充的n +1-PCP有P的解时,d是从c可达的,假设对于某个sn+,我们有u1。. u ms和v1.. . v ms。也就是说,填充n+1-PCP有P的解。我们可以构造如下的约简序列c→(1)[u1,v1](c)→n(1)[u1·. . . ·um,v1·. . . ·vm](c)作为u1·. . . ·um→vs和v1·. . . ·vm→vs,我们可以推广r导出序列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61到62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 →| ||≤|≤c→C[u1·. ·um,v1·.. ·vm](c)→δ(4)[s,s](c)→(2)......→β(3)d因此,d可以从c到达。要看到当d从c可达时n-PCP有P的解,请注意,将c减少到d的唯一方法是首先执行多个(1)步骤,然后执行(2)步骤,最后执行多个(3)步骤,并将这些步骤与(4)步骤交织。还要注意的是,如果(1)步和(4)步一起给出了一个term[s,s](c)for some u1. umdos和v1. VM一群人。即作为paddedn +1-PCP有P的解。因此,填充的n+1-PCP可简化为n+1-浅TRS中的可达性问题由于填充n+1-PCP对n≥1是不可判定的,因此对于n≥1的nQ在前面的证明中观察到,如果我们假设n= 0,那么最后一个重写规则折叠为[a,b](x)→[a,b](x)a,b,? 因此,d不再是从c可到达的。 东西 这是可以预料的,因为对于1-浅TRS,可达性是可判定的注意,通过前面证明中指定的TRS,一个更强的性质成立。定理5.5设n为1. 可达性是不可判定的n +1-浅TRS中,每个重写规则有最多一个变量,出现在左手和右手的重写规则。我们现在将上述结果扩展到正常化和需求。定理5.6设n为1.对于n+1-浅TRS,归一化是不可判定的。证明我们减少填充n+ 1-PCP的归一化在一个n+1-浅TRS采用的证据表明,n+1-PCP是可还原的可注意,对于所有u,v∈n+,其中u=v n+1,(五)[u,v](d)→[u,v](d)从定理5.4的证明到TRS并没有改变d是从c可达的当且仅当填充n+1-PCP具有P的解的事实。然而,通过添加这些规则,如果d对于c是可达的,则项d成为唯一的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63→ ∈ V <$V ≤C的可能范式 通过这个事实和d从c可达当且仅当填充n+ 1-PCP有P的解的事实,我们得到c有正规形当且仅当填充n+1-PCP有P的解。因此,填充的n+1-PCP可简化为n+1-浅TRS中的归一化由于填充n+1-PCP对于n≥1是不可判定的,因此对于n≥1的n+1-浅TRS的归一化Q定理5.7设n ≥ 1. 对于n +1-浅TRS,需要性是不可判定的.证明这个证明与定理4.5的证明是等价的,但是用n+1-shallow代替了n+1-growing,用定理5.4代替了定理4.5。四点三Q作为前面定理的结果,我们有,没有算法存在,执行所需的减少策略,在n+1-浅TRS,其中n≥1。6相关工作在本节中,我们将n-增长和n-浅TRS与其他四类TRS进行比较,对于这些TRS,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是不可判定的[4,5,6]。我们在比较中使用以下四个重写规则。(一)(二)(三)(四)f(x,x)→g(x)f(f(x))→xfn(x,g(y))→fn+1(x)fn(x,g(y))→fn(x)注意,(1)和(2)既不是n-增长的,也不是n-浅的,并且(3)和(4)不是n-增长的,也不是n-浅的。(4)分别是n-生长和n-浅。第一个类,由Jacquemard定义[4,定理18],要求所有Lr和xar(l)ar(r)thatdl(x)1.这个定义等同于增长的定义,只是重写规则不再需要是线性的。 因此,1-增长和1-浅TRS形成子类。对于n >1,n-增长和n-浅TRS不形成(3)和(4)的子类。此外,对于所有n,n-增长和n-浅TRS不形成由(1),这既不是n-增长也不是n-浅左手边的超类不是线性的。第二类也由Jacquemard [4,定理19]定义,要求对所有l→r和x∈ Var64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l)<$V ar(r),或者dl(x)≤1或者dr(x)≤1,并且l→r是线性的。同样,这个定义等于增长的定义,除了在这种情况下dr(x)1也是允许的。因此,1-增长和1-浅TRS再次形成子类。对于n>1,n-增长和n-浅TRS不形成(3)和(4)的子类此外,对于所有nJ. Ketema/Electronic Notes in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124(2005)5165≤≤→→ ∈∪∈ V <$Vn-增长和n-浅TRS不形成(2)的超类,当dx(x)= 0时,它既不是n-增长的也不是n-浅第三类,再次由Jacquemard [5,定义1]定义,要求对所有l r,l和r的形式为f(t1,...,t k)与fX和与ti要么是一个变量或一个地面项的所有1i k。 对于所有n,n-增长和n-浅TRS不形成由(3)和(4)得到的子类此外,对于所有n,n-增长和n-浅TRS不形成由(1)得到的超类,其既不是n-增长的也不是n-浅的,因为左手边不是线性的。第四类由Jacquemard等人[6,Proposition 6.1]定义,但未在本技术报告的会议版本[7]中提出,要求重写规则具有以下形式。f1(f2(x))→g1(g2(x))f3(x)→t1t2→g3(x)t3→t4其中fi和gi是一元函数符号,ti是所有1≤i≤ 4。对于所有n,n-增长和n-浅TRS的类不形成由(3)和(4)得到的子类。此外,对于所有n/=2,n-增长和n-浅TRS不通过f1(f2(x))→g1(g2(x))形成超类. 当n= 2时,n-增长的TRS不再由f1(f2(x))g1(g2(x))构成超类,但2-浅TRS显然构成超类.因此,Jacquemard等人已经证明了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对于2-浅TRS是不可判定的。然而,作为重写规则的证明,定理5.4表明,甚至可以处理规则f3(x)→t1,t2→g3(x),并且仍然以可达性不可判定的类结束7进一步指示至少还有两个问题。首先,可达性、规范化和需要性对于TRS是不可判定的,其中对于每个重写规则l→r,我们对所有xar(l)ar(r)dl(x)=n且d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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